辦護照英文名字
辦理護照時使用的英文名字並沒有固定的規定或要求,通常可以根據個人喜好和習慣選擇一個易於記憶和拼寫的名字。以下是一些常見的英文名字,供您參考:
男性:
1. Michael(麥克)
2. John(約翰)
3. David(大衛)
4. William(威廉)
5. Tom(湯姆)
6. Robert(羅伯特)
7. Jack(傑克)
8. Harry(哈里)
9. James(詹姆斯)
10. George(喬治)
女性:
1. Emily(艾米麗)
2. Kate(凱特)
3. Amy(艾米)
4. Hannah(漢娜)
5. Sarah(薩拉)
6. Lisa(麗莎)
7. Grace(格蕾絲)
8. Victoria(維多利亞)
9. Emma(艾瑪)
10. Natalie(娜塔莉)
當然,這些名字並不是唯一的,您也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和實際情況選擇其他合適的名字。同時,需要注意的是,在填寫護照申請表格時,需要確保所填寫的英文名字與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