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護照英文名字

辦理護照時使用的英文名字並沒有固定的規定或要求,通常可以根據個人喜好和習慣選擇一個易於記憶和拼寫的名字。以下是一些常見的英文名字,供您參考:

男性:

1. Michael(麥克)

2. John(約翰)

3. David(大衛)

4. William(威廉)

5. Tom(湯姆)

6. Robert(羅伯特)

7. Jack(傑克)

8. Harry(哈里)

9. James(詹姆斯)

10. George(喬治)

女性:

1. Emily(艾米麗)

2. Kate(凱特)

3. Amy(艾米)

4. Hannah(漢娜)

5. Sarah(薩拉)

6. Lisa(麗莎)

7. Grace(格蕾絲)

8. Victoria(維多利亞)

9. Emma(艾瑪)

10. Natalie(娜塔莉)

當然,這些名字並不是唯一的,您也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和實際情況選擇其他合適的名字。同時,需要注意的是,在填寫護照申請表格時,需要確保所填寫的英文名字與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。